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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审计大学润园书院单项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

发布者:润园书院发布时间:2023-10-17浏览次数:73

南京审计大学润园书院单项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

第一条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根据《中国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国家教育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南京审计大学润园书院的背景,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南京审计大学润园书院单项奖学金旨在奖励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造、文艺体育、书院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和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和集体。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在南京审计大学润园书院学习的普教在籍全日制学生。

第四条 优秀学生单项奖学金获得者的基本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爱护公物,热爱劳动,勤俭节约,思想品德好;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合格。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南京审计大学润园书院单项奖学金:

1.所修学分低于教学计划规定应修学分者。

2.本学年所规定的应修课程考试中有不及格者(体育奖学金和书院特别贡献奖学金除外)。

3.在本学年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或在留校察看期内者。

4.无正当理由,拒不担任社会工作,不执行学校、书院规章制度者。

5.违反公寓管理有关规定2次以上者,以及所在寝室安全、文明、卫生状况未达标准者。

6.暑期社会实践不合格者。

7.缺乏诚信,故意拖欠学杂费者。

第六条 南京审计大学润园书院单项奖学金共设置7个奖项:

申请基本条件:宿舍等级文明及以上、素拓等级B及以上、课外体育锻炼成绩均“合格”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社会工作奖:在社会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学业加权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或学年平均学分绩点2.5分以上)且素拓等级B+及以上的润园书院主要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总数的7%(其中校级及以上级别学生干部占1%,书院级学生干部含干事占2%,各站区学生干部占2%,各班级学生干部占2%),奖金100—200元不等。

2.科技创新奖:用于奖励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创业等活动中获得荣誉。具体为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并有学术论文、调研报告、译文或创新成果获得校级以上(不含校级)奖项,或以南京审计大学名义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有CN刊号刊物(经学校相关部门认定的合法刊物)上发表。获省级或省级以上大学生学术科技类竞赛获奖,及其他在科技创新方面有较大发明和创造、突出成果者;并经相关部门认定。获奖比例不限。每篇(项)奖金100-200元不等。

3.专业竞赛奖:在校级以上(不含校级)的数学建模、英语竞赛、软件设计等竞赛中获奖者,获奖比例不限。奖金100-200元不等。

4.文艺奖学金:在全国级重要艺术比赛获奖或省级重要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三名或个人前六名者,并经相关部门认定。获奖比例不限。奖金100-200元不等。

5.体育奖学金:在省级和全国级体育竞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三名、个人前六名者;或获得南京审计大学校运动会集体项目第一名及个人项目第一名者并经相关部门认定;或“南审杯”集体项目第一名团队。获奖比例不限,集体项目奖金150-200元,个人项目奖金100元。

6、润园书院励学奖:评选细则详见《润园书院“励学奖”实施办法》,本次不申报,励学奖奖金与校级综合奖学金、专业学习奖奖金不兼得,奖项可兼得。

7.书院特别贡献奖学金:用于奖励为书院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具体为当年度为书院引入名师名人讲座;或引进名企招聘实习岗位;或引进书院奖助学金;经书院认定,给予个人或集体相关荣誉。2021-2022学年对书院特别贡献奖学金进行了补充,具体补充条款详见附件2。

第七条 润园书院成立学生单项奖学金评审小组。由润园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润园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任副组长,评审小组由5-7人组成,润园书院党政领导、分管学生教育发展、党建、分团委、辅导员、学生代表为评审小组成员,学生代表由书院番号班民主产生。

第八条 评审程序:学生通过奥蓝系统申报书院单项奖学金,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至奥蓝系统。辅导员经初步审核后上报润园书院教育发展办公室。该办公室将根据申报材料组成相关评审小组对所报材料进行评审,最后将初审结果张榜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上报校学务委员会教育发展中心审议通过。

第九条 评定时间:

2022—2023学年,所有奖项的获奖时间202291日至2023830日。

第十条 奖励金额

书院单项奖学金奖励金额由学生单项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书院当年专项经费数额和获奖人数审议决定。

南京审计大学润园书院

2023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