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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园书院党委关于确定2023年下半年发展对象人选的通知

发布者:润园书院发布时间:2023-10-27浏览次数:24

润园书院党委关于确定2023年下半年

发展对象人选的通知


润园书院各党支部、团支部:

为进一步做好本学期发展党员工作,书院拟于11月上旬举办第二十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确定2023年下半年发展对象人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确定发展对象的条件

1、德育方面

1)学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发展和时事政治,在重大问题上和党组织保持一致;

2)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入党动机端正,对加入党组织有较为成熟和正确的认识,自觉接受党组织的考察,在考察期内递交书面思想汇报4篇及以上;

3)自觉学习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顺利通过青共校学习并且成绩合格;

4)有良好的道德养成,关心集体,热心公益,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组织纪律观念强,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5)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或吃苦奉献精神,在学校、书院重大工作或集体活动中有良好表现;

6)获得过一次校、院级及以上表彰(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7)综合素质测评等级“B+”及以上。

2、智育方面

1)平均学分绩点3.0及以上或专业排名前50%,且无积欠学分现象。

2)至少获奖学金(含“社会工作奖”及各类单项奖)一次;

3、体育方面

1)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体育活动,体质健康达标、课外体育锻炼成绩均达合格;

2)上学期参加晨跑晨练活动,出勤率达到90%以上,无代签及弄虚作假现象。

4、行为规范方面

学生在书院综合表现良好,上学期社区卫生评比获标兵寝室或文明寝室,评比获标兵宿舍者优先考虑。

5、公益方面

重视致公情操、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认真参加各类实践(实习)活动和义工服务活动, 202020212022级同学上学年义工服务活动积分累计8积分。参加学习支持辅导、励学团队负责人等可视同参加义工服务。

  1.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至少满一年,且青共校结业。

7、其他情况

凡符合以下条件一项或多项者,在必备条件有所欠缺的情况下,经书院党委评议,可酌情考虑给予党校学习资格。

1)少数民族学生、边远地区学生和文体特长生,在智育条件方面中,可适当放宽标准;

2)对个别特别优秀或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智育条件可适当放宽。基本程序为:党支部推荐、党委审核。

 “特别优秀”指在省级及以上英语、数学等学科学术型竞赛活动中取得名次,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在省级及以上文体竞赛、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社会实践等活动中取得名次或获得表彰,在校学生会、大学生艺术团等各类学生团体的活动中表现突出(由校团委等部门出具书面意见)等;

 “作出突出贡献”指在校、书院的中心工作、重大活动或日常学生活动中表现突出,或见义勇为等。

二、推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推选程序:

本次发展对象推选工作的具体程序为:学生个人申报、书院团支部评议、辅导员推荐、书院党支部考察、书院党委审核、公示。

2.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1027-29日,学生个人申报,填写申请表(附件1)。

21031日前,各班团支部在辅导员老师的指导下召开班级会议,对申请人进行民意测评(要求班级参与评议人数不低于80%),并填写申请表(附件1)中书院班级推荐意见及汇总表(附件2)、群众投票测评材料(附件3);同时召开群众座谈会,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须有两名党员参加,将相关情况填入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附件4)。各团支书于3122:00前将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打包以“党支部+书院班级”命名发送到党建组织部邮箱runyuandjzzb@163.com(附件2中辅导员意见和党支部考察意见可先不填)

3112日前,团支书将申请表(附件1)、群众投票测评材料(附件3)、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附件4)纸质表及证书复印件上交至申请人所属党支部,书院各党支部对班级推荐人选进行考察,形成支部推荐意见。

4114日前,经过书院各党小组、党支部考察,形成考察意见后,党建将电子汇总表(附件2)交至张希琛老师处。

5118日前,书院党委开会讨论,结合辅导员以及党支部的推荐意见,研究确定名单并公示。(逾期未申报者视同主动放弃)

三、相关要求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本期发展对象申报资格;

1、社区卫生未达条件且无特殊贡献者;

2、弄虚作假者;

3、近一年内被校奥兰系统通报或书院通报批评者;

4、未参与第十七期先锋计划者、第十七期先锋计划等级不合格或基本合格者。

5、其他违规违纪现象造成严重影响者;

报送的材料是确定发展对象的重要依据,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认真、细致地把好初审关,确保程序、材料的规范、准确、齐备,因程序、材料不合格未通过审查的,将不在本批次发展。如有违规操作,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推选工作由各学生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适用于润园书院全部成建制班,由润园书院党委负责解释。





润园书院党委

20231027


附件1:润园书院入党发展对象申请表.docx

附件2:润园书院入党发展对象汇总表.xlsx

附件3、关于______同志入党的群众投票测评材料.doc

附件4:________同志入党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doc